当地时间9月12日,美国司法部针对科技巨头谷歌的反垄断诉讼在美国华盛顿特区开庭,标志着为期10周的审判正式开始。美国司法部称,谷歌每年向苹果和三星等手机厂商、AT&T等电信运营商以及火狐浏览器等企业支付超100亿美元,以维持其作为网络浏览器和移动设备上默认搜索引擎的地位,扼杀了市场竞争。
美国司法部反垄断案首席律师肯尼思·丁泽尔(Kenneth Dintzer)表示:“本案关乎互联网的未来,以及谷歌的搜索引擎是否将能面对有意义的竞争。”
整个庭审预计将持续10周,关于谷歌在管理搜索和搜索广告业务的方式上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法官阿米特·梅塔(Amit Mehta)将作出裁定。
有观点认为,美国政府很难赢得这类反垄断案件。但外媒表示,谷歌似乎在进行一场“注定失败的战斗”,因为即便美国司法部败诉,谷歌也将不得不在法庭上更详细地展示搜索引擎获取用户数据的内部运作方式,进一步恶化公众对谷歌和其他大型科技公司的看法。
美国司法部:谷歌通过反馈循环保持垄断地位
审判第一天,美国司法部和谷歌就谷歌多年来如何维持大部分搜索市场份额观点进行了阐述。
美国司法部认为,谷歌通过建立高壁垒和维持其主导地位的反馈循环,保持了自身在搜索市场的份额。而谷歌则认为,正是因为谷歌是消费者的首选,合作伙伴才会通过分成协议来选择谷歌作为默认搜索引擎。
所谓“反馈循环”,指的是谷歌与苹果、三星等厂商签订合同让自己成为默认搜索引擎,而此举又为谷歌提供了额外的广告收入和搜索数据,从而形成了一个反馈循环,巩固了谷歌在市场上的主导地位。
丁泽尔指出,谷歌在通用搜索(General Searching)市场的占有率超过了89%。通用搜索是消费者用于“接入互联网”的工具,与那些更专业化的搜索引擎不同,当用户不知道哪个网站能回答他们的问题时,就会使用一般搜索。
美国司法部提供的证据显示,20多年前,谷歌刚开始成为搜索市场的一匹黑马,谷歌高层在那时就制定了一系列击败竞争对手的计划,其中包括让谷歌在尽可能多的网页浏览器中成为默认搜索引擎。
在当天的审判中,美国司法部作为原告让前谷歌首席经济学家哈尔·瓦里安(Hal Varian)出庭作证。瓦里安在法庭上透露,过去多年间,谷歌内部团队一直在跟踪观察自家搜索引擎的市场份额变化,使用到内部规定的四项指标以及由第三方市场研究公司提供的数据。
据称,作为一个已经垄断搜索市场的信号,谷歌管理层于2014年决定停止发布有关搜索市场份额的跟踪报告。
谷歌:消费者有选择,并非迫不得已
对于美国司法部的指控,谷歌则回应称,公司面临着非常激烈的竞争,谷歌搜索引擎受欢迎是因为它能够持续不断地创新,而不是打压竞争对手。
谷歌的律师约翰·施密德林(John Schmidtlein)强调,和过去相比,今天的消费者实际上有众多的搜索引擎选项以及获取互联网信息的渠道,市场竞争从未像现在这样激烈。
对于支付给苹果等公司的超100亿美元支出,施密德林表示,这笔给合作伙伴的款项是为了确保软件能及时获得安全更新和其他维护。消费者使用谷歌搜索,是因为产品提供了价值,而不是迫不得已。
此前,美国司法部发起的大型反垄断诉讼包括1974年对AT&T的诉讼,以及1998年对微软的诉讼。1982年对AT&T的分拆被认为给现代手机产业铺平了道路,而针对微软的诉讼则被认为给谷歌和其他互联网公司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施密德林指出,不能将此案与美国司法部对微软的诉讼相比较。在那个案件中,美国政府指责微软强迫个人电脑制造商预装其浏览器、而不是消费者首选的浏览器,但在此案中,谷歌是通过竞争才成为了大众的默认搜索引擎。
这场诉讼将对美国大型科技公司产生很大的影响。由于这些公司提供的服务要么是免费的(例如谷歌),要么价格偏低(例如亚马逊),即便他们在此之前有收购或扼杀小型竞争对手的嫌疑,也不会受到垄断指控。
如果谷歌被认定违反反垄断法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还有待确认。美国司法部在起诉书中要求“根据需要进行结构性的改正措施”,但没有给出具体说明。据推测,处罚措施中可能包括要求谷歌停止违法行为,或要求谷歌出售某些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