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教育局成立于1977年,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现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社会办学管理股、财务统计股、综治保卫股、计生办8个股室,设就业办、招考办、教财办、基建站、设备站、勤管站、教研室、校外教育中心、资助中心9个二级机构,另按相关文件规定设有监察室、督导办、工会三个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43人。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792所,其中公办学校380所,民办学校412所。拥有国家级职业中专1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所、市示范性普通高中3所。全县共有公办教师7602人,在校(园)学生165708人,其中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在校学生39353 人。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宣传、文秘、文书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及党报党刊、教育报刊发行;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及事务性工作。
人事股
宏观管理、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管理和新增人员的选聘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指导并推动学校人事、劳动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的改革等;负责指导管理全县教师的考核、奖惩、职改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的调配工作;协助局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搞好干部的考察、任免、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会议记录、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
基础教育股
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推进九年义务教育,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基础教育文件精神,归口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少数民族教育、学校共青团工作,归口管理全国、省、市级重点普通中学的建设和报审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改和教研活动;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音像用品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组织初、高中毕业会考;负责普通中小学的招生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科级活动;拟定全县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环保教育、人口理论教育、国防教育。
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股
指导全县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探索和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德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招生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学校的毕业会考工作;负责重点职业学校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拟定全县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在岗职工岗位培训、基础文化教育;拟定全县扫除青少年文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农科教中心工作。
社会办学管理股
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归口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审批和申报;指导社会力量办学的教学管理及质量评估;负责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办学质量不合格民办学校的整顿;负责民办学校的广告审核、财务监管,制定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统计财务股
收缴管理审批图书、仪器配置等专项经费;参与管理上级安排的教育专项经费,加强与财政局联系,确保教师工资福利和局机关正常办公所需经费按时发放;制定教育事业年度发展计划,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数据统计工作;加强财务专管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合理使用机关办公、业务经费;负责机关财会工作。
综治保卫股
负责教育政策、法规、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制定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治安保卫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普法宣传和社会治安,负责指导、协调法制副校长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教育系统的主要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城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